各有关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南工外〔2023〕107号)要求,现将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验收范围为2023年立项的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如下:
承担学院 |
专业及代码 |
自动化学院 |
测控技术与仪器(080301) |
艺术与设计学院 |
视觉传达设计(130502) |
环境工程学院 |
环境工程(082502) |
机械工程学院 |
机械电子工程(080204) |
二、验收主要内容
1.是否按项目任务书实施计划,完成预期建设成果;
2.是否达到中期检查后整改要求;
3.是否达到预期考核指标(参考附件2《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4.项目经费的开支情况;
5.批准立项时确定的其他内容。
三、验收程序
项目负责人填写《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检查表》(附件1)并准备相应佐证材料,项目所在二级教育教学单位对材料进行真实性审核,对项目的总体建设情况进行自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专家组进行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专业授予“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称号。
四、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于6月6日前将《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检查表》(附件1)与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政北楼434),电子版打包发至ice@njit.edu.cn。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86116981
附件:
1.2023年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项目验收检查表
2.南京工程学院国际化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修订)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