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5-04-24 来源:

教育教学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南京工程学院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以及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整体工作安排,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24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年的大创项目以及20232022年申请延期项目或暂缓通过项目(附件1);

2.2024年立项的研究周期为年的项目根据进展情况申请提前验收。

二、验收方式

校级项目省级校企合作项目由二级学院参照南京工程工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结题成果要求,组织专家自行验收;国家级、省级项目非校企合作项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三、结题成果要求

项目成果必须是项目主持人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成果,另外:

1.国家级项目至少应有以下1-3项中1项成果及4-5项中1项成果。

1)在核心期刊发表1篇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标注项目号)。

2)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1项授权专利或通过实质审查(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

3)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级奖项及以上,或成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

4)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标注项目号)。

5)依托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实物或其他得到公开应用的证明。

2.省级项目至少应有以下5项中2项成果。

1)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标注项目号)。

2)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1项授权专利或通过实质审查(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

3)依托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实物或其他得到公开应用的证明。

4)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省级奖项及以上,或成为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展项目。

5)经验收专家组鉴定认可的与项目高度相关的研究报告。

3.校级项目至少应有以下5项中1项成果。

1)在公开刊物上发表1篇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生为第一作者,我校为第一完成单位,标注项目号)。

2)与本项目高度相关的1项授权专利或通过实质审查(学生作为第一发明人)。

3)依托本项目开发的软件、实物或其他得到公开应用的证明。

4)入选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校级培育项目。

5)经验收专家组鉴定认可的与项目高度相关的研究报告。

四、结题程序

1.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结题前需完成季度报告中期报告项目成果的提交和(指导教师、学院)审核。学生网上填报、指导教师审核、专家评审以及学院管理员审核,统一登录学校信息门户。从“创新创业教育”模块进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进行相关操作。

2.4月28日前,项目主持人在系统完成项目成果提交、指导教师审核、学院审核。项目成果可多次提交,提交后也可根据成果进展情况进行成果管理(修改),每次提交均需按照“项目负责人提交-指导老师审核-学院管理员审核-学校管理员审核”的流程进项审核,请各项目负责人和各审核人员务必认真填写或审核。各项目负责人须根据成果取得的实际情况在对应成果类型中据实填写成果相关内容,并务必上传相关成果附件(作为成果审核的唯一依据)。

3.5月10日前,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和本单位整体安排完成项目初评验收工作,并向竞赛管理科报送以下材料

1)2025年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拟结题项目信息表》(私发各学院)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2025年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验收工作总结》(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一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3)《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附件3)及项目所有结题成果佐证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仅报送各单位2025年拟申请验收的省级及以上(非校企合作项目)一式一份,需完成项目成员、指导教师、学院签字);

4)2025年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成果统计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成果统计包括学校组织验收的省级及以上项目和学院组织验收的校级项目及校企合作项目,一式一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5)如因故无法完成项目研究任务,项目组须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附件5),项目组所有成员在校期间不得再申请或参与大创项目,指导老师两年内不得指导大创项目;因故不能如期结题的项目,项目组须填写《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附件6)。(完成项目负责人、指导老师、教学单位签字,纸质版一式一份,由学院统一报竞赛管理科)同时5月7日前在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系统”提交终止或延期申请,并完成指导教师教师审核-学院审核。

4.5月23日前,学校完成项目结题评审工作。(验收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请申请验收的项目负责人务必加入南工程省级大创交流QQ群195025359)。

五、其他事项

1.结题验收是监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的一项重要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时间节点安排各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予以高度重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妥善统筹各项工作,严把质量关,严守时间关。

2.二级学院做好各“大创项目”材料的存档工作,各项目提交的材料应在学院存档一份,以备案备查。

3.纸质材料报竞赛管理科(工程实践中心6号楼A座213室),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创新创业学院邮箱(cxcy@njit.edu.cn),邮件主题请命名为“2025年-XX学院-大创项目结题材料”。各单位报送的所有项目纸质材料/电子材料按照项目清单顺序编号排列/命名。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方式:86118556

 

附件

1.2025年省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计划拟结题项目清单(非校企合作项目)

2.2025年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总结

3.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验收书

4.2025年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项目成果统计表

5.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模板

6.南京工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结题申请模板

创新创业学院

20254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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